融水法院法官假日办案 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

  中国网12月10日讯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汪洞法庭的干警们,利用节假日的时间到庭办案,成功调解了一起唐某与李某的第二次离婚纠纷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与法律效果。

  原告唐某于去年12月16日向融水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认为被告李某有嗜赌行为,并且经常打骂自己,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要求与李某离婚,此案于今年1月16日开庭审理,因原告唐某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融水法院于1月21日做出了不准双方离婚的判决。 收到法院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双方对增进夫妻感情没有进行很好的沟通与交流,夫妻之间的感情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原告唐某对这段婚姻已心灰意冷,于2012年10月9日再次向融水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汪洞法庭在10月22日将本案的开庭时间定为12月5日,而融水县在11月26日将12月4日、5日做为县庆放假日,但汪洞法庭认为应及时及早地处理好这个案件,对两个家庭之间的和谐相处非常有利,就没有再修改开庭时间。汪洞法庭的干警们12月4日来到法庭,为双方当事人能够如期开庭做准备。

  12月5日,双方当事人如约而至,主办法官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被告李某此时的情绪比较激动,说什么都不同意与原告离婚,就希望原告再给一次改正缺点与错误的机会,希望双方能够重新和好;但原告此时的态度也比较坚决,说已经给被告很多机会了,只是被告都无动于衷,还有时喝了酒之后去原告哥哥家闹,这不仅伤了原告的心,还伤了原告家人的心;这次一定要跟被告离婚,原告希望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因为跟被告在一起生活整天提心吊胆的,没有安全感。

  最后,经过法庭的多次调解,在综合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下,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离婚调解方案,最终,双方都同意了法庭的调解方案,并在这离婚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了。

  汪洞人民法庭的干警们始终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司法理念,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利用休假的时间到庭办案,在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中,最终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维护了两个家庭之间和睦相处的关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