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和小三逛街被撞到 离婚时一句话雷倒法官

闹离婚的这对男女都是研究生学历,都是公务员。男方是城区某局的一位副局长,48岁;女方是某康复中心的副主任,42岁。两人结婚近20年,孩子19岁,还在上高中。

早在去年11月,副局长就以夫妻性格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女方希望男人总有一天会浪子回头,不肯离。法院以夫妻关系没有完全破裂为由,判决驳回了副局长的离婚请求。

夫妻“冷战”持续到今年7月,副局长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同样是夫妻性格不合。朱法官说,昨天开庭这天,夫妻都到庭,还带来了各自的律师。

和“小三”手挽手被妻子撞到

“她猜忌心太重,经常跟踪我,还时不时来我单位撒泼。”副局长个头不高,但说话语气很重。他说,妻子的行为让他无所适从,感觉在单位很没面子,两人无法再一起生活下去了。

“真不要脸!”副局长的话还没说完,妻子就开始反驳:“是谁和别的女人手挽手逛马路,还骗我说在单位加班,被我抓到”

副局长没有当场否认和别的女人逛马路,反而突然间冒出一句:“哪一条法律规定,男人不可以和另外的女人手挽手逛马路”副局长这一句雷人语录,把法庭上其他人都震住了。

财产分割将另案起诉

“家庭财产和孩子抚养的问题,有没有分割和处理清楚”朱法官适时缓和了现场的紧张气氛。

“家里的80万元存款都在她手里。”副局长一提出,妻子马上要求男方提供证据,并反问副局长是不是一直用着她不知道的钱在外面养女人,不然家里有80万元存款她怎么都不知道。由于争执不下,双方决定另案起诉财产的问题。

再说到孩子的问题,副局长说妻子经常加班,无暇顾及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孩子抚养权归副局长,女方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

两人居住的房屋马上要拆迁了,副局长同意每月支付女方3000元作为房租补给,直到女方房屋安置完毕,女方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彻底搬离。

局长夫人曾经痛打“小三”

昨天,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正式离婚。朱法官事后了解,和副局长一起逛马路的女子是副局长的下属,比副局长夫人更年轻更漂亮。两人逛马路被副局长夫人抓到后,副局长夫人还找人把女下属狠狠“修理”了一顿。

不过,在离婚诉讼期间,副局长一直不承认自己外面有“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