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毒打同居女友致其坠亡被判3年

一男子暴打同居女友后径自熟睡,直到次日警察上门才知道女友挨打后从高空坠落。昨悉,洪山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并被判向死者父母赔偿34万余元。

33岁的熊某,曾因盗窃、寻衅滋事、吸毒等先后“三进宫”,刑满释放后,与江夏女子阿丽在青菱乡一小区4楼租房同居。

去年6月7日晚,小丽从江夏回租住地之前,给熊某打电话,让熊某等他,但熊某凌晨才回来,这让小丽很生气,两人发生争执。据熊某向警方交代,他打了小丽后出去买方便面回来,听到小丽在卫生间哭泣,也没在意,吃完了面后径自睡去。谁料清晨6时,警察找上门来,才知道小丽从4楼的卫生间坠落,已经死亡。

经公安机关鉴定,小丽生前被殴打、扼颈造成其轻伤,而武汉精神病医院司法精神鉴定认为,小丽患急性应急障碍,其生前所受的殴打、扼颈、恐吓与该病的发生并导致高坠行为有直接关系。今年6月,检方指控熊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小丽的聋哑父母附带民事诉讼向熊某提出了各类经济损失赔偿共48.4万元。

洪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熊某犯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而由于其犯罪行为给原告带来了经济损失,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遂一审判处熊某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小丽父母经济损失34.7万元。据悉,双方均不服此判决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