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法制局召开立法工作任务布置会,全面启动2007年度立法工作


2007年3月14日上午,杨静辉局长参加了2007年立法工作任务布置会,就2007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中心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布置和动员,市法制局法规科全体同志以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法规科科长彭炳志首先根据业已经七届二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二00七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和《二00七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进行了介绍,并根据上述立法计划对2007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任务进行了具体的布置和分配,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应当完成项目安排了具体的进度和日程,做到2007年立法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进度有序”,为按时、高质的完成2007年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同时,彭炳志科长还就立法中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包括建立市法制局与市人大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的沟通机制;规范法规指引的起草;尝试立法后评估制度;注重社会领域立法的研究和探讨;加快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等。


杨静辉局长在总结2006年立法工作的成绩的同时,指出了相关不足,提出2007年应当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根据二00七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抓紧推进立法工作,争取在2007年8月之前完成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工作,避免下半年工作的被动;


二、要求法规科同志主动、积极的通过网络、专业书籍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学习法学理论,注重吸收各省市在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努力开拓立法新思维;


三、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在立法过程中以多种形式征求市人大、政府有关部门、民间机构和市民的意见,全方位的提高立法质量;


四、重视社会领域立法工作,积极思考,争取在社会领域提出创新性的立法项目;


五、各科室在立法工作中应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