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通过《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破解“停车难”难题

2011年12月12日七届20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这是我市运用特区立法权针对停车场制定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办法》的制定,对于进一步理顺我市停车场管理体制,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加大停车资源供给,破解停车难等问题,以及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较快增长,机动车停放需求与停车资源供给矛盾非常突出,停车秩序比较混乱,有的地方占道经营停车场,有的停车场用途被擅自改变,乱停车、乱收费现象严重, 停车难 问题越来突出,已严重影响了珠海市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原有的停车方式和管理方法已经难以适应城市的发展需要。

《办法》从明晰部门职责、停车场规划与建设、规范各类停车场经营和管理、相关法律责任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一是通过对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明确划分,进一步理顺停车场管理体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要求制定培育和扶植本市停车场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停车场,形成多元投入机制,为社会提供更多停车资源。

三是要求制定本市停车场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年度建设计划,新区开发和旧区改、扩建应当同步规划、建设停车场,明确各类公共场所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严格按照规划将停车场建足、建好,保障市民停车需求。

四是通过对各类停车场在停车泊位的划定及调整、收费、停车规范等经营和管理行为的规范,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停车场的发展提供规范和指引。